愛上她,只是一刹那,女孩子的清麗與不俗在那個瞬間擊中了他,但他知道自己是配不上她的,自己又矮又醜,而且來自農村,而她家世良好,父母是北京的政界要員,男友在美國讀哈佛。所以,也只有暗戀吧。
于是在每一個她出現的地方都會有他,晚自習她坐過的椅子他會再坐,好長時間體會著那留下的溫暖;她摸過的東西他也會再摸,比如門的扶手,只爲那上面有她的印痕。
大學四年,他暗戀了四年,畢業的時候她出了點兒意外,上體育課不小心把動脈劃破,血噴湧而出,送到醫院時急需輸血,那是他唯一一次幫她的機會。當他的血慢慢地流到她的體內時,他露出了欣慰的笑容,因爲那一刻他明白了,愛一個人,並不一定要得到,有時,付出也是一種快樂。
分手的站台上她笑著說:“謝謝你爲我輸了血。”而他羞澀地說:“沒什麽。”甚至,表情都是腼腆的,然後她伸出了手:“讓我們握個手告別吧。”
而他微笑著請求:“可以擁抱一下嗎?”
“當然。”她爽快地答應了,像個男孩子。
他們禮節性地擁抱了一下,她是平靜的,而他像一座火山一樣,仿佛刹那間就要爆發!
轉過頭去,他的淚下來了,他走了,再也沒有回頭,因爲他知道,有些愛情,只簡單到有一個擁抱。他能得到的只是這麽多了。
十年以後,他早已結婚生子,妻是個賢慧的女人,不太漂亮,但是知道疼他愛他。那個美麗的身影總是偶爾地掠過他的心田,偶然聽說她去了美國,不知現在如何了!
終于同學聚會看到了她,一樣的美豔一樣的風華絕代,只是多了滄海桑田。她離婚了,自己帶著孩子在美國,爲了這次聚會專門回來的,見到她的瞬間,他的心還是顫動了一下,她還是沒心沒肺地笑著,開著他的玩笑:“你好像是長高了些呀。”
那天他們喝了很多酒,唱著少年時的歌,她大方地邀請他唱了一首情歌,點唱率很高的《心雨》。唱著唱著他眼睛酸酸的,因爲想起她那麽美麗的少女時代,如今卻一個人帶著孩子漂泊在外面。他又點了一首《祝福》,然後說:“這首歌送給你,願我的祝福永遠在你身邊,一生一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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